1.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一是落实少数民族中高考加分政策,2022 年,全市共有 99 名高考生、108 名中考生享受加分政策,144 名高考生享受优先录取照顾。二是建立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实行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以来,共帮助 23 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圆梦大学。三是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权利,
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子女解决就学问题,今年以来已帮助协调解决 1 名少数民族在岩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2.依法提升民族事务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民族工作制度,完善定期联系、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提升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着力解决民族事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挂牌成立全市首个少数民族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推进协商民主向少数民族乡村延伸。二是妥善处理民族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行民族宗教事件逐级“零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合理诉求,今年 8 月,依法妥善处理 1 起因民族生活习惯引起的矛盾纠纷,促进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做好在岩少数民族群众管理服务,推动“互嵌式发展计划”实施。今年6月22日,召开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了解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份、生存发展状况和需求,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新疆驻福建工作组负责同志,维吾尔族、回族、彝族、壮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白族、畲族等少数民族群众代表50余人参加。发挥新罗区龙钢社区“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点”作用,大力解决来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经商问题,为各族群众创建更多的共学共居共事共乐社会条件,积极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