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访谈现场
主持人: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参与我们今天的互动交流,今天交流的主题是解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了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忠海同志。黄副局长您好!
黄忠海: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在线交流。
主持人:首先,请黄副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黄忠海:好的。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共10章76条,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施行有什么意义?
黄忠海:《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黄忠海:《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的程序要求,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以及消防、食品、卫生、建筑等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监事,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明确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管职责,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以及信教公民的监督权。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适用哪些场所?
黄忠海:是指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主持人:对比《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黄忠海:《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施行以来,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标题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强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规范管理。二是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机制,增设“管理组织”一章,对管理组织的职责,组成人员的任职回避、任职限制条件、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增加了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如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自然保护地等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四是完善了监督机制。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监事,对监事的职责、任职回避、任职限制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增加了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以及信教公民的监督权等。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黄忠海:《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规定:一是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成员由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等组成。规定管理组织成员回避制度。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由管理组织开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规范人员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场所应当建立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三是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坚持规模适当、厉行节约、安全有序的原则。寺观教堂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编印和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 四是规范建设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建设等手续。建设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五是规范安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主办大型宗教活动应当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保证活动安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源、火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建立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制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疫情,应当及时上报,并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方面有哪些规定?
黄忠海:《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同主体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权。一是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履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相应职责。二是宗教团体应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场所应当设立监事,负责对管理组织及其成员遵守法律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以及信教公民的监督。
主持人: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黄忠海:一是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二是当地一定数量的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三是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人员;四是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五是布局合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主持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黄忠海: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遵守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和该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具备一定的宗教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六是作风端正,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应当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当选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管理组织成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收养关系的,应当回避。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黄副局长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黄忠海: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