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四举措做好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邱育增 日期:2021-02-08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疫情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要求,永定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四举措积极做好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对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及时制定《龙岩市永定区宗教领域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区域内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逐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未经审批,不举办、不参与一切群体性、聚集性宗教(民间信仰)活动,重大节庆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暂停场所对外开放,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扩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永定寺院”“永定基督教民宗工作群”等微信群及时发布省市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等,实地对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宣传,要求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同时抓好信教群众防疫宣传工作。印制《严格落实宗教领域防控措施》分发张贴到各个场所,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通过在各村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村广播等方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村级联络员进行实地督促,切实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加大防控力度,精准做实做细。根据当前疫情形势,要求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制定防控管理制度,配备疫情防护物资储备。同时要对场所开展隐患自查和排查,签订《龙岩市永定区宗教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落实“绿码+测温+实名登记”基本防疫措施,重点场所采取错时、分流的措施,限制人流数量。针对冬春季天气干燥特点,敦促场所做好防火(森林防火)、用电等工作,杜绝安全管理“死角”。
    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落实。严格按照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要求,乡镇(街道)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民族宗教部门不定期深入场所,对冬春季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