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防控宣传再强化。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向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信众转发、推送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县宗教工作微信群、县佛协理事群编发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要求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利用喇叭录音播报或LED滚动显示屏的形式提醒信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场所巡查再加强。持续落实县委统战部机关领导干部分片区挂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机制,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的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开展检查督查,同时县民族宗教局将采取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电话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场所进行检查。
三是人员排摸再细致。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在春节前组织人员深入本辖区、本教别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摸查排查、监督检查,全面排摸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常住人员中有无从外地返武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是责任落实再到位。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控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发挥村(社区)委会、场所管理组织积极作用,县乡村三级联动,及时掌握信息,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处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问题,建立完善宗教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宗教(民间信仰)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