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举办全市性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备案点负责人爱国主义教育和场所管理经验交流培训班,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县(市、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100多人参加培训。
【宗教团体建设】帮助市级宗教团体改善办公条件,实现集中办公。下拨市级宗教团体经费42万,促进宗教团工作开展。组织市级宗教团体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督促指导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推进中心城区青云教堂用地报批、资金筹拨等前期工作。
【宗教界慈善公益活动】协调省佛教协会在我市举办“不忘初心、爱国爱教”省佛教界文艺晚会,捐赠上杭庐丰畲族乡丰济村等6个地方共120万元,助力革命老区建设。2019年,全市宗教团体组织捐款捐物共计23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