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龙岩市民族宗教局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尚信参与我们今天的互动交流,解读民间信仰工作政策,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请问什么是民间信仰?
[兰尚信] 民间信仰是相对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制度化宗教之外的其他各类信仰,属于非官方的、非组织的,具有自发性的一种情感寄托、崇拜以及伴随着精神信仰而发生的行为和行动。即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一般是指乡土社会中植根于传统文化,经过历史练沥并延续至今的有关神明、鬼魂、祖先、圣贤及天象的信仰和崇拜。

图为访谈活动现场
[主持人] 请问民间信仰场所是指哪些?具有什么特征?
[兰尚信] 民间信仰场所,是指群众因崇拜神祇、祈福消灾等为主要目的而修建,进行集体民间信仰活动的具有一定规模(1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民间信仰具有传承性、群众性、民俗性、自发性、分散性、地域性、复杂性等特征。
[主持人] 请问我省是否有出台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文件?
[兰尚信] 有的。2018年9月3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印发了《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民宗﹝2018﹞110号)。
[主持人] 请问政府对民间信仰场所如何进行管理?
[兰尚信] 民间信仰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行政监管,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对重点民间信仰场所实行备案登记;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监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抓好日常管理。
[主持人] 请问我省民间信仰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
[兰尚信] 对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场所,进行备案登记;对规模较小、影响范围有限的小微场所,按民俗对待,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佛教、道教特征明显的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程序报批后,可以依法登记为佛教或道教活动场所,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进行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相关事务不受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支配。
[网友] 请问我省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有什么规定?
[兰尚信] 坚决制止乱建滥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迁建、扩建、重建以及改建、翻建的,要依法办理相关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予以指导,宗教事务部门要与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审核把关。因场所房屋质量问题需要修缮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修缮指导意见后实施,原则上不得超出原用地范围和原建筑规模。
[网友] 请问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兰尚信] 民间信仰活动一般应当在场所内进行,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借机敛财,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民间信仰活动和跨行政区域的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民间信仰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登记建档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得从事民间信仰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拆除、合并或者改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