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十次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次评选表彰范围为2021年10月以来,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逐级推荐、综合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综合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并附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597-2321298
传真:0597-232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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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东北附楼4楼430办公室(邮编:364000)
来信截止时间:以信函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5月20日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3个)
1.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上杭县官庄畲族乡党委
3.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村民委员会
模范个人(4个)
1.乃比·依明 男 维吾尔族
新罗区乃比烤肉店负责人
2.杨 丹 女 汉族
福建省龙岩第一中学新疆部主任
3.陈龙炜 男 汉族
漳平市桂林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4.蓝开喜 男 畲族
上杭县庐丰畲族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