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作为闽西革命老区,民间信仰文化底蕴深厚,全县共有大大小小的民间信仰场所200多处,分布广泛。其中,列入省、市、县联系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53处。民间信仰场所在精神寄托、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与历史记忆、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身份认同与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发挥的作用不小,但在社会共识存在盲区、民间信仰的界限难以分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诸多方面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近年来,上杭县立足本地实际,坚持“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的原则,在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层面创新“四大机制”,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有效路径,着力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引导、从单一监管到多元共治的转变。
一、“三级联动”组织管理机制,实现“责任网格化”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制度。落实好各级下发的有关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方面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一是将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同宗教工作一道纳入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绩效考核,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建立日常巡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二是指导各场所依法依规成立民间信仰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吸纳乡贤、热心人士及信众代表参与。三是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推行事务、财务“两公开”,接受信众和村民监督。
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机制,实行“管理精细化”
对列入省、市、县联系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填写相关基础信息采集表。根据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历史沿革、建筑状况、神祇信仰、活动形式、管理组织、信众构成等信息,以乡镇为单位划分为重点场所和一般场所两类,实施差异化管理。如通贤镇的“三大老佛”“上杭通贤弘法禅院”等民间信仰场所因历史悠久、影响较大,作为重点场所进行管理,加强联系指导,支持其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规范相关活动。又如通贤镇的“岭头村水口仙师庙”、“五显公王庙”、“文坑五谷庙”等作为“一般管理”场所,侧重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报备指导。同时根据场所管理状况、活动影响变化,定期评估调整分类等级,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聚焦。
三、“化俗为夷”正面引导机制,构建“共治共享化”
一是在各场所规范开展“五进”活动,悬挂国旗,宣传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促进民间信仰场所也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引导管理组织和信众代表带头开展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敬香、节约办节等移风易俗活动。三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场所拓展社会功能,如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活动,利用场所空间开展政策宣讲、老年人文体活动等,鼓励引导场所和信众参与公益慈善、扶贫济困、志愿服务。
(四)“源头治理”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服务精细化”
一是在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场所日常管理的同时,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监管,组织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的培训,规范宗教教职人员或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网络行为规范,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二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遵守《龙岩市宗教(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有关事项规定》,规范新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备案、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等内容。三是建立“线上+线下”双重监管服务机制。线下,强化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公安、应急、住建、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建筑、治安、地质灾害等隐患,确保安全。加强对场所活动的日常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理涉及民间信仰场所的产权、邻里、管理等矛盾纠纷。线上,建立“宗教工作群”,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接收活动报备,实现动态管理。向各场所推送有关宗教政策法规、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