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陈才煜 日期:2019-07-30 【字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的审批办理实施主体、办事服务类型、办件类型、设定依据、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结果送达、是否开通预约服务、注意事项、联系信息、诉求渠道。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的审批办理。

  2  实施主体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3  办事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4  办件类型

  承诺件。

  5  设定依据

  5.1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5.2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七章  第三十九条  宗教团体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6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  审批条件或标准

  市级宗教团体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7.1  捐赠不附带条件。

  7.2  捐赠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市级宗教团体宗旨相符的活动。

  8  办理方式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科受理。

  9  办理流程

  科室受理——科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

  10  申报材料

  10.1  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

  10.2  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10.3  捐赠使用计划。

  以上材料均是必要材料,有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

  11  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12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 办结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

  13.1  批文:行政许可决定书。

  13.2  不需年检。变更需办理审批手续。

  14 结果获取方式

  申请对象自取、邮递办理结果。

  15 是否开通预约服务

  是。

  16 注意事项

  无。

  17联系信息

  17.1  业务咨询电话:0597-2990662、0597-2178189。

  17.2  局综合科投诉电话:0597-2321298、市效能办投诉电话:0597-2324110。

  17.3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网址:http://lysmzzjj.longyan.gov.cn。

  17.4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东北附楼426-1办公室。

  18 诉求渠道

  18.1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18.2  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8.3  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8.4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