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 陈才煜 日期:2019-07-30 【字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理实施主体、办事服务类型、办件类型、设定依据、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结果送达、是否开通预约服务、注意事项、联系信息、诉求渠道。

  本标准适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的办理。

  2  实施主体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3  办事服务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4  办件类型

  承诺件。

  5  设定依据

  5.1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5.2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2006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  第四条  宗教团体应当将其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自认定之日起20日内,报相应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全国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地、州、盟)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市、区、旗)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6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  审批条件或标准

  7.1  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

  7.2  该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8  办理方式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科受理。

  9  办理流程

  科室受理——科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

  10  申报材料

  10.1  宗教团体的申请报告。(原件3份)

  10.2  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资料。(原件3份)

  10.3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原件3份)

  以上材料均是必要材料,有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

  11  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12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 办结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

  13.1  盖章审核。

  13.2  不需年检。变更、延续需办理审批手续。

  14 结果获取方式

  申请对象自取、邮递办理结果。

  15 是否开通预约服务

  是。

  16 注意事项

  无。

  17联系信息

  17.1  业务咨询电话:0597-2990662、0597-2178189。

  17.2  局综合科投诉电话:0597-2321298、市效能办投诉电话:0597-2324110。

  17.3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网址:http://lysmzzjj.longyan.gov.cn。

  17.4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东北附楼426-1办公室。

  18 诉求渠道

  18.1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18.2  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8.3  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8.4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